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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盐城市盐都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点击率:329 发布日期:2023/4/11 15: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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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盐城市盐都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锚定“强富美高”新盐都现代化建设总要求和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注重加强基础建设,注重加强表彰奖励,注重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加强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全区见义勇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现代化建设。

一、狠抓政治的引领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识、统一行动。一是注重原文学习。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就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组织基金会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掀起“大学习”的热潮,并做到经常学、反复学、随时学,不断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注重联系实际将学习与见义勇为工作融合,立足见义勇为工作岗位,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学习,使成果转化为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来指导工作,用工作成效来检验学习成效,推进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注重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建建设,硬化指导员责任,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使基金会中每名党员都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 确保党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等在本基金会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狠抓换届的环节聚焦。第二届理事会任期至2022年12月21日。针对换届工作的新要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超前谋划,聚集见义勇为换届的各个环节,认真把握标准,有序推进了换届工作,目前已进入换届备案环节。一是注重“选”。在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人选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主动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分别经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产生21名理事、3名监事,报省公安厅、民政厅预审时获通过。二是注重“改”。坚持与时俱进,对章程不合时宜或比较拘谨的提法和做法,坚决摒弃。同时,对照省民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慈善组织章程修改样本》(2020年版),认真进行修改和充实,共分七章五十八条,重点解决了原《章程》中表述不太精练、不太规范、不太灵活等问题,使新修订的《章程》更具有时代性、操作性。三是注重“提”。对第一、二届任期内的见义勇为工作认真进行提炼总结,特别对建设见义勇为主题公园、“送奖上门”、“以奖带宣”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用长效的机制和完善的制度巩固现有见义勇为特色工作,在细微处用心、在细节上用力,不断提升全区见义勇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狠抓日常的规范运作。狠抓业务学习,坚持做到人员确认与社会宣传、表彰奖励与部门联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确认、奖励、宣传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促进见义勇为工作的法治化、规范人建设。一是以指导制度、会办制度推动确认规范。对受理的见义勇为线索,区公安分局法制、政工部门常态化深入到派出所,指导派出所开展受理、调查等项工作,同时明确,对上报法制、政工部门审核的,在每周一或周四下午,一律实行集中会办制度。特殊情况的,及时会办。2022年,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1人,未发现不规范之处。二是以审核制度、审计制度推动财务规范。对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资金收入、支出,特别拟奖励、慰问对象,广泛征求基层意见,主动接受区公安分局警保、政工等部门的审核,同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监事会的审计、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不出现乱摊派、乱支出等违纪现象。三是以问询制度、联动制度推动宣传规范。对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在宣传前,主动问询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同时主动联系宣传等部门,努力做到需要保密的,坚决不泄露任何信息;对需要宣传的,做到应宣尽宣,同时借力“十佳文明新事”评选等活动,努力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2022年,共上报信息28条,多数被省会网站采用。

四、狠抓人员的权益维护。在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下,依据章程协助落实好见义勇为人员相关权益保护事宜,慰问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和牺牲人员遗属,帮扶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等项工作。一是力量更“强”。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从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区公安分局、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针对全区人员岗位交流情况,调整、充实全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坚持做到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有人问、有人做。2022年,1人到村居任职。二是底数更“清”。采取查阅档案、电话询问,本会工作人员和镇(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全区见义勇为人员底数,建立见义勇为人员信息台账。特别是往往被忽视的外地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通过材料传递等形式,该接受的接受,该外转的外转,其中接受的逐步列入权益保障范围。三是容量更“大”。充分抓住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增加对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慰问的类别和频次;调整奖励范围,虽然救人者不涉及危险,但起着挽救他人生命的重大作用,2022年始列入奖励范围,其中2名公交司机获奖励;改变以往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金额较小现状,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表彰层次等实际,提高奖励和慰问标准。1974年,吉某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以往每年奖励为2000元,现提升到每年两次、慰问3000元。对因疾病、年老等原因而去世、获高层次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上门吊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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